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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学院党委同意,决定召开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有关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5月24日14:30—17:30
    二、会议地点
    学术交流中心一楼报告厅
    三、与会人员
    (一)正式代表: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列席代表:非教代会代表的副科以上(含副科)和副高以上(含副高)人员(当天下午有课的老师除外)。
    四、有关要求
    (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一律佩带代表证;
    (二)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
    (三)与会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会议材料和代表证。会议材料和代表证不得随意外借,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会务组;
    (四)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大会安排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
    (五)各代表团(具体名单见附件2)应在开会前,将出席会议人数、缺席人数报告会务组。
    请各分工会通知本分工会的正式代表与列席代表做好参会准备。会议当天下午有课的正式代表请按调课程序提前调好课并依时出席会议。
     
     
     
                                      工 会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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