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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统计2016年度教师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部门收集、整理、审核每项科研成果作证材料,并按照《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登记的信息排序后,将《科研成果登记表》和《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纸质一式二份(纸质文档需签字、盖章)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一份提交到科研处117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邮箱。若未按要求汇总、排序或材料不全者,科研处将拒收统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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