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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学院处级领导干部2016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强化我院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使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学院纪委决定对处级领导干部2016年度工作进行述责述廉报告。为确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的对象
      各部门、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
      二、述责述廉的程序
      (一)由本人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二)各部门、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本部门教职工大会上分别作述责述廉报告,部门分管院长(或部门联系点院领导)及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负责人与会。
      (三)填写《处级干部述责述廉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及《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表》(附件2)送纪检监察处,由学院纪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后写出评议结果,送组织人事处,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三、工作完成时间
      该项工作须在2017年3月17日前完成。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部门述责述廉报告会时间提前告知纪检监察处,以便安排相关领导与会。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述责述廉工作考核表
      2.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表

                   中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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