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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我校2017届学生毕业在即,为更好地服务毕业生,学院特为就业转档(接收单位具备人事权)、户籍迁移、报到证改派、专升本(不包括函授本科)、当兵入伍、参加“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学籍档案的寄存工作。需办理该项业务的同学请于2017年6月28日前到行政楼106室学生工作处找周老师签订《档案寄存协议书》,并于签订后带《档案寄存协议书》在带班辅导员处登记备案。档案寄存期间,学生可根据工作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档案寄存协议书》办理档案相关事宜。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学校期间不计算工龄,我院寄存年限为两年,寄存期满后,学院将无条件将其档案寄往报到证所在的报到单位,其本人需在有效期内查询档案状况,逾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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