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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放假安排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期,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7﹞4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暑假前和暑假期间我院安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和值班安排
    (一)暑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暑假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9月1日,老生回校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2日17:00前,教材发放和大扫除时间为9月3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4日;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
    2.教职工放暑假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至8月29日,正式上班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二)暑假值班安排及要求
    1.学院党政办公室根据学院的部署和要求,对暑假期间的值班作出安排(详见附件1)。各值班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值班时间段,将值班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于2017年7月3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报送到党政办公室行政科颜燕强同志处(行政楼30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xzk65732033@163.com。
    2.各值班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所在部门当天具体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并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值班记录设在学院南门保安室)。凡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当天的值班领导和责任人,并妥善处置。
    3.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安排好本部门(单位)暑假期间的值班,并做好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
    二、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一是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避免溺水事故发生。二是教育师生员工乘坐正规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交通安全。三是加强汛期安全教育,避免因台风、雷击造成的人身伤害。四是切实提高学生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注意返乡返校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暑期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活动、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在勤工俭学中注意识别商业陷阱,以确保人身安全。五是要做好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树立正确的饮食消费观念和防范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以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和学院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暑假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
    1.建筑物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在放假离校前,及时关闭办公室的门窗、电源、空调,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2.食品与饮水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3.治安安全。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
    4.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水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情况,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及时处理实验废弃化学品和其他危险源等。
    5.安全教育。是否在暑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等安全教育重点。
    (三)排查区域划分及牵头部门
    1.行政楼:党政办公室
    2.教学楼:教务处
    3.实训楼:实训中心
    4.图书馆:图书馆
    5.学生宿舍:学生工作处
    6.食堂、澡堂、校园及工地:后勤处
    7.体育馆、体育场地:人文艺术学院
    8.校门、交通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保卫处
    9.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师资培训中心
    (四)排查情况报送及整改
    1.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完成排查后将自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自制表格)报送至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于2017年6月29日前统一送至保卫处黄守官同志处(行政楼102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到邮箱hnjmab@163.com。
    2.各部门、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牵头部门反映,妥善做好整改工作。
    (五)加强暑假期间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暑假期间原则上不批准学生留校,因特殊情况要留校的,必须经学院批准。二是加强家校联系,确保学生返乡和返校安全。学生返乡途中要通过短信或微信即时与学生保持联系,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巡逻,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实行来访登记和货物出校审批放行手续,特别是对车载货物出校且无主管部门签发的放行单的,一律暂扣车辆,直到补齐相关手续后方能放行。凡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请及时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四是加强活动管理工作。学院团委及各二级学院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五是加强校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强对校内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提醒承建单位加强对施工员工的安全教育,协助检查各种设施的安全状况,自行做好工地材料保管。在建筑工地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实行全封闭管理。个人房屋在假期装修的,应报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及项目施工人员花名册,并有义务和责任提醒施工方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施工方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在保卫处报备登记,并凭相关部门填写的放行条,才能进出校园。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向党政办报送假期部门值班安排表,并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认真履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部门内部管理一般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部门主要领导,并做好事件记录备查。如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或发生突发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逐级向上级汇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898-65910515、0898-65914110;
    高校区派出所报警电话:0898-65736101。

    附件:1. 2017暑假值班领导及值班部门安排表
    2. 2017暑假司机值班表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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