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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教师公寓公共区域物品的通知
      
      尊敬的各教职工:
      你们好!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消防法》和《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不要把废弃物、电动车、自行车、鞋架、家具、盆载等物品放在架空层、家门口、电井及安全通道,导致堵塞消防通道、楼道公共区域出异味。同时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后勤处将长期不定时清理公共楼道内的所有杂物。已放物品的住户请从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时间段内自行清理公共区域内的杂物,2017年8月4日,后勤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通报,2017年8月8日起,逾期未清理的物品,后勤处将联合保卫处将堆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视为无主处理。希望各教职工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双创”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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