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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开展新学期清理教学、办公等区域废弃杂物的通知
      
      4.现存放在室外公共区域的有用物品,请所属部门、单位收拾到室内或妥善放置好,以免被视为无用或无主物品而清运走。行政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与运动场及看台、学术交流中心、汽车实训基地等楼宇走廊、楼梯下禁止存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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