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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公寓楼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除第9栋外)关闭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11:00至3月1日上午8:30。若有特殊原因延期居住的学生,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办理延期居住手续,然后由宿管中心安排住宿。
    二、学生公寓启用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30,因特殊原因提前返校的学生,务必先办理好入住手续后由宿管中心安排入住,否则不给予办理。
    三、学生离校时必须关好宿舍门窗、水电,贵重物品务必随身带走,以免丢失。
    四、寒假期间,学生电脑(不含手提电脑)实行集中存放和保管,时间和地点如下:
    1.存放办理时间:2018年1月5-6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领取时间: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3.存放地点:学生公寓楼第9栋。
    五.电卡充值办理时间和地点:
    1.电卡充值办理时间:每周一天(由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供电部通知)。
    2.办理地点:学生公寓10栋A区电费充值窗口。
    六、寒假期间,若需住宿的辅导员及教师,请于2018年1月8日到宿管中心办理住宿登记,由宿管中心集中安排住宿(学生公寓9栋)。
    七.学生进入学生公寓时,必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八.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
    九.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取消留宿资格。
    十、若遇突发事件及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楼管员联系。


    后勤处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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