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公 示
      
      我院电梯楼K12-503房住户现向学院申请退房,2017年12月21日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其退房,并将该房出售给2016年提出申请购房的教职工(共有16名,其中1-5名已分配房源,第6名和第7名分数并列,分别是王小梅、刘树林)。根据购房条件,分值相同时教师优先、工龄长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排序原则,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将该套房出售给王小梅老师。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

    琼ICP备102008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