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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三、学生毕业后,户籍关系原则上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若一时不能迁回原籍的,可暂时保留在学院,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年。若两年内不及时迁出而造成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相关业务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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