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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教学、办公及教师公寓等区域废弃杂物的通知
      
    根据“所属所管”及“所用所管” 原则,请各部门、各单位请组织人员,于2018年7月10前将废弃物品(非实验危化废弃物),搬到室外的通道,但不得堵住通道。现存放在室外公共区域的有用物品,请所属部门、单位收拾到室内或妥善放置好,以免被视为无用或无主物品而清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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