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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电动车车主: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以实际行动推进“1689”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决定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请电动车车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租房合同(外来租房人员)”到保卫处警务室(学院南门入口)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学院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驾驶证)进入校园,保卫处将联合交警部门对停放在校园内“无牌无证”电动车进行暂扣处理,暂扣时间为7日,并集中停放在学院东门存放点,7日之内由车主凭有效证件领车,并签写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逾期未领走的车辆,将移交海口市桂林洋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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