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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有良好的教学和管理秩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2021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教督办〔2021〕20号)文件要求和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重点内容如下:
      (一)建筑物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
      (二)食品与饮水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三)治安交通安全。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校园交通标记、交通设施是否完好。
      (四)消防安全。通过部门自查、牵头部门检查和安全办巡查等方式,针对办公区域、校园公共区域、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关键部位及电动车存放处等重点部位的用电、用气、用油、用火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物资管理和消防通道、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1.办公区域重点排查超负荷用电、物品分类存放和员工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规使用电煮锅、电水壶等大功率和不合格产品的现象等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重点排查校园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和设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校园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通道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深入开展“两电”综合治理,即对校内的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做好安全管控,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充电行为。
      3.涉及教学区范围内的商铺、食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办公楼、教学楼、宾馆(报告厅)、机房等区域重点排查电器线路有无老化、破损、超负荷、私拉乱接等现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建筑及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耐火要求;食堂油烟管道清理清洗和油水电气管路检修是否到位。
      4.学生公寓区(含商铺)重点排查电器线路有无老化、破损、超负荷、私拉乱接等现象;学生宿舍内部是否违规使用电热棒、电煮锅、电水壶等大功率和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五)心理安全。师生员工是否有疫后综合症,是否有心理障碍和矛盾纠纷。
      (六)安全教育。是否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二、排查方式及重点部位划分
    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及安全办公室督查”三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单位全面自查本部门、本单位办公、教学、实训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教学楼(场地)、实训楼(场地)的建筑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对所分配公共区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区域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行政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
      2.教务处:第一、二教学楼和专管教室及教学设备安全隐患;
      3.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安全设施安全隐患;
      4.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团委: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5.后勤基建处:行政办公、教学区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生活区各建筑物(含教师、学生食堂、学生澡堂)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含图书馆地下室发电机组、一号发电机房);教工区公寓楼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供水供电、电梯安检),尤其是教职工乱拉线充电现象整改;各楼房管所的通道及架空层是否堆积杂物;驻校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
      6.安全保卫处:学院大门、校园和各楼宇及周边“三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7.资产管理中心:第一、二实训楼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8.信息技术中心:全院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内部安全防控进行隐患;
      9.图书馆:图书馆大楼安全隐患;
      10.继续教育学院:游泳池、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1.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实训室,特别是汽车实训室(易燃易爆特品)安全隐患;
      12.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馆、体育场地和所属实训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三)安全办公室督查。由安全办公室牵头,组织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基建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教室、实验室、网络总控机房、安防总控室、教工和学生食堂、教工区公共安全等重点部位及场所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对有关部门、单位下达《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并限期整改。
      三、排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9月1-2日。
      (二)牵头部门检查时间:9月3日。
      (三)学院安全办巡查时间:9月3-4日。
      四、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一)处理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以及办公或教学实训等场所桌椅门窗破损等简单零星维修的,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负责修缮。维修费用从下达部门二级预算的“日常维修费”预算科目支付,杂物处置、电线电路老化处置等相关问题可向后勤基建处联系咨询(联系人:文有科,电话13707597447);
       2.属于校舍安全以及办公、教学实训等场所日常水电、日光灯、风扇等故障的,联系后勤处负责维修(联系人:史建军,电话:13005095599);
       3.属于多媒体等设备故障的,联系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黄良廉,电话:13518821012);
       4.属于网线、电话线等故障的,联系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徐加祥,电话:17789846831);
       5.涉及公共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及诈骗隐患直接报安全办公室(联系人:陈奎,电话:13807676655);
       6.属于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存在桌椅门窗破损,水电、空调以及热水器等故障的汇总到后勤基建处,由该处联系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或安排相关人员维修(联系人:邱裕植,电话:13307606619)。
      (二)报送方式
       1.三级排查完成后,均要填写报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从附件1下载)。各部门、单位排查表或自查报告于9月2日前,牵头部门、单位排查表或检查报告于9月3日前,送到学院安全办公室(行政楼1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安全办邮箱hnjmab@163.com。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部门、单位也要将表格填写部门单位名称和盖章后上报。
       2.各部门、单位自查及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或学院领导反映,并妥善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工作。
     
      附件: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2.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安全保卫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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