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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住户: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琼教体〔2021〕116号)精神,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 ,现就2021年“十一”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是自我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假期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假期出行时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遵守“一米线”“少聚集”等公民疫情防控行为准则,确保假期出行安全。
      二、“十一”假期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岛,必须离岛的需报学院批准。教职工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审批(可以从OA平台上申请),学生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部)审批。离岛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和境外旅行。从岛外低风险地区返回时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返校,且需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早晚两次自我测量体温并报告学院医务室,学生由学生工作处(部)汇总报告,教职工由组织人事处汇总报告)。
      三、若假期旅居的低风险区升级为涉疫区、中高风险区,返琼返校时按照涉疫区、中高风险区返琼人员防控规定执行。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入琼口岸集中隔离14天,并于第1天和第13天分别采样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再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居住在现校区的教职工和学生安排到经贸宾馆入住观察),结束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入住经贸宾馆的学生及时向学院医务室报告,由学院医务室安排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
      (二)从其他地区到中高风险区转乘飞机、轮渡、火车, 途经中高风险区滞留未超过24小时的返琼人员,在出发时的机场、港口、车站签署未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承诺书,抵琼后凭承诺书在入琼口岸(机场、港口、车站)正常通行。返校时,向学院门岗提交承诺书复印件。
      (三)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入琼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仅持有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结果;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结果,个人做好健康管理,1天后自行前往采样点开展第2次检测,居家等待结果(其中,居住在现校区的教职工和学生安排在经贸宾馆住宿等待结果)。入琼口岸要求集中等待结果的必须集中等待结果。返校后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参照低风险区返校要求)。
      四、境外返琼来琼入校人员,按照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4+7+7天”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返琼来琼后在社区指定的酒店集中观察7天,入校后必须到学院经贸宾馆留观区居住观察7天(费用自理)。
     
     
                         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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