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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易胜博ysb体育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3月29日省教育厅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海南省2022年学校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开展我院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易胜博ysb体育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2022年“减量控大”的安全生产任务目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精力开展学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措施精准落实、风险可防可控、隐患闭环整治,为亚洲博鳌论坛年会、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和中国共产党二十大等会议的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时间安排
      集中排查整治自2022年3月30日起至4月10日止。
      三、任务分工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排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是否健全;在安全监管工作上责任心方面是否存在被动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管控松散;是否存在安全风险辨识力不强;风险隐患管控失效和弱化等问题。(牵头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配合部门、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资产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学院安全教育宣传和管理:排查学院安全教育是否存在计划不实、覆盖面不足、氛围不浓厚;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方式方法单一;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牵头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配合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三)疫情防控:排查学院校门管控是否松散,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校舍消毒是否管理不到位;防护物资是否储备不足、部分物资过期失效;学院应急预案是否存在不健全、演练开展不及时、缺乏应急处突能力等问题。(牵头部门、单位:后勤基建处,配合部门、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处,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四)校车安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排查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思想认识、专业队伍建设、规章标准执行、安全管理链条、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接送校车检验、校车标识申领、校车档案建设等情况,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责任部门、单位:党政办公室)
      (五)道路交通安全:紧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配合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着力整治校园车辆乱停乱放、学生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不带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学校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全面摸排隐患,优化校门出入口设置,完善交通设施,改善通行环境。(牵头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配合部门、单位:后勤基建处,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六)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重点排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炸易腐蚀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的风险隐患,排查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严查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漏洞,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健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中心,配合部门、单位:教务处,责任部门、单位: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七)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对校园内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坚决整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及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严查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行为。(牵头部门、单位:后勤基建处,配合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单位:各有关涉及建筑施工内容的项目部门、单位)
      (八)燃气安全:严格按照《海南省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面排查校内餐饮公共场所、各住宅区的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查校内临时板房、施工面占压和影响燃气管道的风险隐患。(责任部门、单位:后勤基建处)
      (九)消防安全:强化各类校舍消防安全治理,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乱摆乱放等突出消防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对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有专业维保单位。严查校内教师住房出租集中留宿学生的行为。(牵头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配合部门、单位:后勤基建处,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十)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紧盯学生“野泳”不安全行为,梳理出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加强对学校周边和临近居住点不安全风险水域的排查,形成风险水域清单,提交并促请市县、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提高管控力度和成效。(牵头部门、单位:学生工作部,配合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责任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
      (十一)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食堂建设为抓手,对照《现场检查评估细则》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经营场所功能布局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用(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规范,食品和非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是否定期使用、维修和养护,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否得当。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严查校内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的行为。(责任部门、单位:后勤基建处)
      (十二)学校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力量配备是否充足。推动专职保安员配备、封闭化管理、城镇校园“护学岗社”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联网达到100%。严查4个100%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设备破损和运行质量差等问题。(责任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
         (十三)其他领域安全:紧紧围绕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原则开展隐患排查。(牵头部门、单位:安全保卫处,配合部门、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资产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四、排查方式及重点部位划分
    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及安全办公室督查”三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单位全面自查本部门、本单位办公、教学、实训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教学楼(场地)、实训楼(场地)的建筑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分管领域的各种安全隐患,填写报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表》(附件1)。
      (二)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对所分配公共区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区域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行政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
      2.教务处:第一、二教学楼和专管教室及教学设备安全隐患;
      3.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安全设施安全隐患;
      4.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团委: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5.后勤基建处:行政办公、教学区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生活区各建筑物(含教师、学生食堂、学生澡堂)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含图书馆地下室发电机组、一号发电机房);教工区公寓楼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供水供电、电梯安检),尤其是教职工乱拉线充电现象整改;各楼房管所的通道及架空层是否堆积杂物;驻校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
      6.安全保卫处:学院大门、校园和各楼宇及周边“三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7.资产管理中心:第一、二实训楼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8.信息技术中心:全院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内部安全防控进行隐患;
      9.图书馆:图书馆大楼安全隐患;
      10.继续教育学院: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1.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实训室,特别是汽车实训室(易燃易爆特品)安全隐患;
      12.体育与健康学院:体育馆、体育场地(含游泳池)和所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三)安全办公室督查。由安全办公室牵头,组织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资产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教室、实验室、网络总控机房、安防总控室、教工和学生食堂、教工区公共安全等重点部位及场所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对有关部门、单位下达《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督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2),并限期整改。
      五、排查及整治时间
      (一)自查时间:3月30日-4月1日。
      (二)牵头部门检查时间:4月1-2日。
      (三)学院安全办巡查时间:4月6-7日。
      (四)整治时间:4月10日前。
      六、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一)处理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以及办公或教学实训等场所桌椅门窗破损等简单零星维修的,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负责修缮。维修费用从下达部门二级预算的“日常维修费”预算科目支付,杂物处置、电线电路老化处置等相关问题可向后勤基建处联系咨询(联系人:文有科,电话13707597447);
      2.属于校舍安全以及办公、教学实训等场所日常水电、日光灯、风扇等故障的,联系后勤处负责维修(联系人:史建军,电话:13005095599);
      3.属于多媒体等设备故障的,联系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黄良廉,电话:13518821012);
      4.属于网线、电话线等故障的,联系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徐加祥,电话:17789846831);
      5.涉及公共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及诈骗隐患直接报安全办公室(联系人:陈奎,电话:13807676655);
      6.属于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存在桌椅门窗破损,水电、空调以及热水器等故障的汇总到后勤基建处,由该处联系并督促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或安排相关人员维修(联系人:邱裕植,电话:13307606619)。
      (二)报送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排查表或自查报告(排查表未覆盖的内容可另行报告)于4月1日前,牵头部门、单位排查表或检查报告(排查表未覆盖的内容也可另行报告)于4月2日前,送到学院安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行政楼104办公室,下同),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安全办邮箱hnjmab@163.com。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部门、单位也要将表格填写部门单位名称和盖章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教育厅和学院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认真组织和精心实施好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排查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行为。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推进措施,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万无一失。
      2.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及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或学院领导反映,并妥善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工作。
      3.学院安全办公室要将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及整改情况汇总,形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并撰写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情况于4月11日报省教育厅安全处。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表
         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督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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