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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科研成果标注“双高计划”资助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双高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明确成果产出归类,现对专著、教材、论文、专利等个人教研科研成果提出备注要求。如从双高经费中列支的,除备注课题基金或教改项目资助信息外,需加注“本成果得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与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经费资助”。“双高计划”经费外的成果产出如上级课题或上级教改项目、横向课题等不作加注要求。
      特此通告,敬请周知。
     
     
                                                双高(申本)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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