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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创新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和造就拔尖科研创新人才,打造优秀科研创新群体,推动学术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分为哲社类科研创新团队和科技类科研创新团队两类。
      二、申报条件与名额
      1.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按照《科研团队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每个二级学院可申报1-2个,已列入双高建设计划的科研创新团队应积极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产学研合作处。
      2.产学研合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进行评审,专家组提出拟立项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发文公布。
      3.获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于学校发文公布1周内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报产学研合作处核准备案,作为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按照《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对每个科研创新团队资助 12 万元建设经费, 按年度分批拨付,并依据相关文件计算认定相应科研工作量。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科研创新团队按照《申请书》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取得,申请书以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人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相关佐证材料合成1册,提交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1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合作处邮箱:hnjmkyc@hceb.edu.cn
      联系人:许老师、苏老师;电话:0898-65660287。
     
      附件:1. 关于印发《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贸职院字〔2022〕41号)
         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

     
     
                         产学研合作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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