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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园充电桩正式使用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校园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充电桩于2022年6月1日起经试运行后进行了调试,设备运行稳定,现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正确及安全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位分布及数量

    类型 位置 充电口数量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行政楼停车场 快充:4位
    慢充:8位
    教师公寓区
    电动车充电棚
    快充:4位
    慢充:20位
    电动车充电桩 教师公寓区
    电动车充电棚
    84位
      二、收费方式及标准
      扫码付费,其中:新能源汽车0.61元/度,电动车0.125元/小时(未满1小时按分钟计取,充满自动断电并停止计费)。
      三、规范及安全管理
      1.充电桩车位为充电车辆专用,非充电车辆请勿占用;
      2.车辆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已完成充电的车辆请及时移位,以便后来车辆充电;
      3.为规范校园用电安全,停止教师公寓楼架空层电动车充电电源,并严禁私拉电线为车辆充电。
      4.雷雨天气请勿充电。
      四、其他
      使用过程如需帮助请联系学院后勤基建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工65912513/18876723716


                                          后勤基建处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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