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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教职工住宅区各住户:
      当前我省疫情正处于胶着对垒、相持拉锯阶段,防控形势复杂严峻,而原、现校区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仍然存在居住人员登记遗漏(人员信息漏报),信息填报不完整以及健康动态监测存在盲区等问题和疫情防控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见效。为更好地动态掌握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全面落实学院联防联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信息登记及核查
      1.在前期已经登记的《教职工住宅区现有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的基础上(见附表1),由各楼长组织联络员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户主核对现在居住人员信息。若有变动的,按房号将所有居住人员信息重新填入《教职工住宅区居住人员动态登记表》(见附件2),务必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报尽报”。《教职工住宅区居住人员动态登记表》经各楼长核实后于8月16日前将送交安全保卫处。
      2.从8月17日起,安全保卫处将分别协同原校区疫情防控办公室、现校区教职工住宅区疫情防控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随机抽查登记情况,若发现登记不真实情况将予以更正,对不配合登记人员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二、健康动态监测
      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除在职教职工外)每日17时前要通过教职工住宅区人员日报告系统,填报旅居风险、健康状况、轨迹交集和核酸检测等情况,由安全保卫处汇总,上报学院疫情办公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对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各微信群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督促其按要求落实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等工作。
      2.房产持有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担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及时督促居住人员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负责督促其如实登记本房屋常住和现租住人员信息。若房屋已转售的,原户主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给每位住户,并按时完成信息上报。
      3.各楼长及联络员要积极响应学院党委《关于号召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的要求,扛起责任担当,主动承担任务,坚定决心,不怕麻烦,想尽办法,克服困难,以深入细致的服务,按照要求完成所属楼栋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工作,并跟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教职工住宅区现居住人员要积极配合各楼联络员工作,如实、及时填报人员居住及健康监测等相关信息,共同织密学院疫情防控网络,做到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人人参与。如出现缓报、瞒报、漏报等违反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规定的15种情形纳入惩处的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需承担相应的惩处。
     
      附件:1.教职工住宅区现有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原来填报的)此表格不上传
         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住宅区居住人员动态登记表(新的空表格)


     
                              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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